線上申請陳述意見

「線上申請陳述意見」注意事項:
一、 訴願人、訴願代理人、訴願參加人可以使用「線上申請陳述意見」。
二、 受理訴願機關如有正當理由時,得拒絕陳述意見之申請。
三、 受理訴願機關如同意陳述意見之申請,依法必須指定日、時、處所,通知您到會陳述意見,您若留下聯絡電話將有利於時間之安排。
四、 線上申請陳述意見應填寫之資料要項:
  1. 基本資料:訴願人或訴願代理人之姓名及地址、聯絡電話等。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,其名稱及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、地址。(請注意!因線上申請陳述意見經受理後,具有法律效果,故有關姓名、地址及聯絡電話等資料請務必詳實填入,否則恕不受理)。
2. 原行政處分之機關及原行政處分書之日期文號。(請您一定要留下電話或傳真號碼,以利當文件不齊時,便於聯絡您辦理補正,保障您的權益。)
3. 需已向本府提起訴願且錄案者,首案卷號請先電洽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,於取得卷號並填委相關欄位送出後,始得受理

【如申請人為公司法人,請填寫代表人之姓名】

【如申請人為公司法人,請填寫代表人之身分證字號】

【如申請人為公司法人,請填寫代表人之生日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