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申請言詞辯論

「線上申請言詞辯論」注意事項:
一、 訴願人、訴願代理人、訴願參加人可以使用「線上申請言詞辯論」。
二、 受理訴願機關有正當理由時得拒絕言詞辯論之申請。
三、 受理訴願機關如同意言詞辯論之申請,依法必須指定日、時、處所,通知您到會言詞辯論,您若留下聯絡電話將有利於時間之安排。
四、 線上申請言詞辯論應填寫之資料要項:
  1. 基本資料:訴願人或訴願代理人之姓名及地址、聯絡電話等。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,其名稱及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、地址。(請注意!因線上申請言詞辯論經受理後,具有法律效果,故有關姓名、地址及聯絡電話等資料請務必詳實填入,否則恕不受理)。
2. 原行政處分之機關及原行政處分書之日期文號。(請您一定要留下電話或傳真號碼,以利當文件不齊時, 便於聯絡您辦理補正,保障您的權益。)
3. 需已向本府提起訴願且錄案者,首案卷號請先電洽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,於取得卷號並填委相關欄位送出後,始得受理
(必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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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如申請人為公司法人,請填寫代表人之姓名】
(必填)
【如申請人為公司法人,請填寫代表人之身分證字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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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如申請人為公司法人,請填寫代表人之生日】
(必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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